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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金門縣政府自115年春節起,將「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至64歲慰助酒品」轉型為每人發放12,000元的「感恩券」,1月30日開始發放,2月2日起商家可核銷。凡設籍金門且具統一編號之營業人,可於上班時間至戶政事務所辦理,每月限兌領一次,開立統一發票者上限200萬元,免開立者上限15萬元。

縣府提醒商家核銷時應備妥感恩券、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、負責人私章、存摺影本及工商資料表等文件,並建議先完成核銷系統登錄,將感恩券依面額整理、100張一捆,以加速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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