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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于家豪/綜合報導
因應國土署釋示,營建工程產生的廢棄磁磚,不屬於「營建剩餘土石方」,土資場未來將不再收受。為解決地區廢磁磚去化問題,金門縣政府召集相關單位研商,要求營造業者落實分類,將廢磁磚與混凝土塊分開處理。

廢磁磚不再納入土石方 縣府研商去化對策(攝影/于家豪)
縣府指出,混凝土塊仍可依營建剩餘土石方相關規定處理,但廢磁磚屬於營建廢棄物,必須另循合法管道去化。會中也研議將廢磁磚暫時集中存放在白龍潭材料銀行,後續將由環保局、城鄉發展處及養護工程所共同前往現場會勘,評估暫置空間及管理方式。
國土署已經釋示,廢磁磚不屬於營建剩餘土石方,因此土資場不能再收受。我們會要求業者在施工現場做好分類,並研議適當的暫置及後續處理方式,避免廢棄物遭到任意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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