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于家豪/綜合報導
115年6月3日上午7時25分許,金沙鎮陽沙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名劉姓民眾駕駛自用小客車,沿金沙鎮陽沙路往陽翟方向行駛,經過光華路口後,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擦撞前方李姓民眾所駕駛的重機車,造成機車駕駛人受傷送醫,自小客駕駛人酒測值為0,機車駕駛人因傷勢無法實施酒測,初步判斷亦無飲酒情形,肇事原因由金湖分局釐清中。

行車距離須注意 放慢速度保平安(警方提供)
金湖分局提醒,駕車行經設有彎道、陡坡、狹橋、隧道、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時,不得超車。超車時更要保持適當之間隔,如未依規定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7條第1項第三款,裁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,400元以下罰鍰。
版權所有 請勿翻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