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金門縣政府為打造無菸的休閒與旅遊環境,並維護民眾免受二手菸危害,依據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自115年1月1日起,將金門縣農業試驗所(金門縣金湖鎮惠民富康農莊17號)所屬周邊區域(太湖劃測段443、443-1、450、450-1、451、458、459、466、467、478-1、478-2、492、501、502、511、512、513、513-1、514、515、516、524、525、526、527、528、529、530、530-1、531、532、533、534、535、536、539-2、547地號)公告為除吸菸區外之全面禁菸場所。

自115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稽查取締,民眾若於禁菸區吸菸,將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、1萬元以下罰鍰。
金門縣逐年擴大無菸環境 建構健康生活空間
金門縣衛生局表示,縣府自101年起持續推動無菸環境政策,並陸續完成以下禁菸場所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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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:金門航空站、水頭港埠周邊2處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」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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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:依衛福部公告,縣內國家公園及公園綠地共31處納入無菸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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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:公告縣內27處高中以下校園周邊(校門口、家長接送區、人行道、通學步道)為全面禁菸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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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:太武山周邊環境(蔡厝古道、斗門、玉章路等3處登山步道)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」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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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:公告37處連鎖便利商店、咖啡店及速食店的騎樓與庇廊為全面禁菸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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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:金門縣林務所1處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」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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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:金門縣畜試所1處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」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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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:金門縣農業試驗所1處公告為「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」場所。
目前全縣已有103處禁菸場所,縣府將持續與民間合作,共同打造更完善的無菸環境,守護縣民健康。
呼籲共同遵守禁菸規範 守護清新空氣與健康
衛生局呼籲,有吸菸習慣的民眾請務必遵守場所禁菸規定,避免因一時需求而影響他人健康。也歡迎各場域管理單位及民眾協助柔性勸導,共同營造更友善、清新的公共環境。
同時提醒,吸菸不僅危害肺部及心血管健康,也會影響家人與周遭人群。建議吸菸者盡早戒菸,可利用本縣二代戒菸合約醫療院所提供的戒菸治療與衛教服務,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 0800-636-363,由專業人員協助脫離菸癮、重拾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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