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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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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近日天候不穩,常有下雨、濃霧及天色昏暗情形,為提升道路行車安全,金城分局 提醒用路人,駕駛車輛時應依規定正確使用燈光及方向燈。依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109條規定,夜間行駛、進入隧道、調撥車道,或遇下雨、濃霧、視線不佳等情況時,都應開啟頭燈,提高可見度與警示效果,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,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,處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。

警方也提醒,霧燈應於雨霧等低能見度環境下使用,若在天氣正常時任意開啟,容易造成其他駕駛人目眩,不僅影響行車安全,也屬違規行為。另在轉彎、變換車道時,也應提前使用方向燈提醒其他用路人。金城分局表示,開啟大燈就像點亮「交通平安燈」,不但能增加車輛辨識度,也有助保持安全車距,呼籲駕駛人養成正確用燈習慣,共同維護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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