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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《娛樂稅法》修正案已於115年5月22日正式施行,電影放映、職業性歌唱、舞蹈、馬戲、魔術及各類技藝表演,以及戲劇、音樂演奏、非職業性歌唱舞蹈表演與各種競技比賽等活動,均已不再列入娛樂稅課徵範圍,對文化展演及體育活動發展帶來利多。
金門縣稅務局表示,原採自動報繳娛樂稅的業者,仍須將115年5月21日前代徵的娛樂稅款,於6月10日前完成最後一期申報繳納。至於5月22日後舉辦的相關臨時公演活動,主辦單位已無須再向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娛樂稅登記及徵免手續,簡化行政流程,也有助於提升活動辦理意願。
不過,娛樂稅並未全面取消。財政部已重新公告9大類仍須課徵娛樂稅的娛樂場所與設施,包括視聽視唱場所、資訊娛樂場所、實境解謎遊戲場所、射擊娛樂場所、高爾夫球練習場、娛樂性動力車輛設施、自助選物販賣機、電子遊戲機及水上或空中動力娛樂設施等。
稅務局提醒,相關業者應於開業前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登記,若未依法辦理,經查獲後將依法補稅並處罰鍰,呼籲業者遵守相關規定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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