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3K
記者呂胤甫/綜合報導
金門地檢署偵結楊姓男子涉嫌於料羅港區盜採砂石案件,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。檢方指出,該案源於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通報,指金門縣港務處發包之「料羅港區北碼頭區圍堤造地工程」,於民國114年8月29日遭發現有盜採砂石情事。隨即由主任檢察官指揮警方及海巡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,並於9月12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,同時調閱近2個月監視器影像,逐步釐清案情,並通知多名證人到案說明。

經查,楊姓男子為承包工程之營造公司工地主任,因工程砂源不足,未達契約設計高程,為順利辦理估驗計價,竟未依法申請土石採取許可,擅自派遣機具至金湖鎮國有土地挖掘海砂,再以砂石車運至料羅港區回填,累計載運791車次,盜採海砂約1萬1,074立方公尺,企圖不法取得工程款343萬餘元。檢方認為其行為嚴重侵害國有資源及海岸環境,已觸犯竊盜罪,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,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,共同維護國土資源與生態永續。
版權所有 請勿翻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