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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葉建雄/綜合報導
114年6月1日中午12時56分左右,陳姓民眾(男、57年次)駕駛藍色自用小客車,沿金湖鎮中山路由機場往伯玉路方向行駛,行至機場圓環時,與林姓民眾(男、70年次) 駕駛白色自用小客車,沿環島南路3段由圓環往環保局方向行駛時發生碰撞,所幸未有人員受傷。警方據報趕抵現場,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。經對雙方駕駛人實施酒測,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,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。
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,車輛行經交岔路口及圓環應減速慢行,並依路權先後順序,環外車應讓環內車先行、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、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;另進入路口均應做好「速度管理」、並做好「減速」、「停」、「讓」之準備,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;如未依規定讓車,將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5條,裁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
金門機場圓環兩車擦撞 車頭毀圓環 警方呼籲:環內車輛先行 放慢速度確保平安/圖金湖分局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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